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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补助、增发绩效,多地发布“关爱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能落到实处吗?
发布于:2022-12-29来源:   
近日,为了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近期江苏南京、浙江、新疆等多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
 
浙江:及时发放医务人员工作补助
12月21日,记者从浙江省疫情防控办获悉,浙江省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为他们全身心投入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压力不断增大,医务人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及面临的岗位风险也随之大幅增加。通知对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临时性工作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考核评优和先进奖励、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倾斜措施、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等七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医疗救治及疫情防控任务的情况,及时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制定具体内部分配办法,重点向发热门诊(诊室)、儿科门诊、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等岗位风险程度高、加班加点多、任务重贡献大的人员倾斜。
 
同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最新规定,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重点关注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或缓冲病房重症监护床位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以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分类健康服务、上门监测、随访管理、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指令性工作任务,相关工作经卫生健康、财政部门科学测算成本后,合理确定工作当量值,实行专项购买,购买当量不计入工作总量,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在考核评优和先进奖励方面

通知要求,在组织实施2022年度考核时,对参加疫情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可继续单独核定考核优秀档次指标,不超过参加一线防控工作医务工作者总数的40%,不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进一步加强防护物资储备和统筹调配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护物资储备和统筹调配,为医疗机构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落实医疗机构院科两级责任,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标准防护,强化医务人员全口径管理,为医务人员提供“防疫健康包”,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非战斗”减员。完善落实医务人员休息、值班、隔离等场所。做好医务人员梯队储备,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避免过度劳累。按照规定为医务人员安排带薪年休假和专项休假,专项休假可以两个年度内使用。
 

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方面

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方面,通知明确,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快核拨有关专项资金和补助,有力有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人、财、物的额外投入。加快医保结算资金支付,弥补医保周转金与医保结算时间的资金缺口,缓解医院流动资金压力。
 

省疫情防控办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新阶段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南京: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
为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近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以下激励保障政策

科学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任务

科学统筹做好医务人员调度安排,结合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提前储备好后备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对于发热门诊、急诊等重点岗位,要配足医务人员并根据诊疗量及时调整。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及时救治的同时,合理安排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服务、择期手术、普通诊疗等,减轻线下接诊压力。要充实基层医疗服务力量,动员、鼓励、吸引退休医务人员在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的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诊疗中发挥作用。
 

积极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条件

针对当前医务人员任务艰巨繁重的实际,完善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等场所设施,妥善安排人员休息、就餐等后勤服务,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宿舍等住所供其使用。
 

努力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科学调配医疗资源,加强医用防护物资储备,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充足、质量优良。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优先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医疗救治需求。对医务人员发放抗疫礼包(抗原试剂盒、N95 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退烧药品等)。做好医院内部防控,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各项措施。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范化解医疗纠纷,依法从重从快处置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的行为。
 

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重点关注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或缓冲病房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县域下沉以及医联体(医共体)二、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
 

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公益目标完成好、承担任务重、风险程度高、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次年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及我省相应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对上述三项待遇的发放,要完善内部考核记实,严格根据医务人员实际参与防控救治工作的时间长短、风险程度、任务轻重等因素,拉开档次发放,切实体现优绩优酬,严禁简单按照职务高低发放或“大锅饭”平均发放,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把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和相关待遇保障真正落实到位。
 

落实职业发展倾斜政策

在科研立项、进修培训、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向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重要内容,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 号)等文件精神,为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在一定条件下转编、定向招聘开辟绿色通道,并做好事业编制保障。
 

做好工伤认定和保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认定为工伤的医务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感染预防控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全员培训。密切关注医务人员身体状况、感染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或居家治疗。关注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医务人员,保持队伍持续战斗力。疫情结束后,为参加疫情处置的医务人员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天数不含公休、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对所有编外人员,为其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南京市景区免费向全市医务人员不限次免费开放 3 年,且可携 1-2 名亲属享受免费。
 

帮助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统筹各方面力量,健全医务人员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主动做好医务人员家庭联系对接,动态掌握情况,针对医务人员子女、老人照护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建立常态帮扶协调机制,对无人照看的未成年子女、高龄老人,根据需要由社区和学校安排托管照顾和送教服务。对本系统双职工家庭,尽可能在统筹排班等方面给予关心,排解后顾之忧。
 

加强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积极发现有担当、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及集体,按规定开展及时性奖励和表扬工作。
 

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展示医务人员的责任担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3

新疆:四大举措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从四方面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积极为他们全身心投入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工作条件保障

各地要支持医疗机构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职业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做好防护物资的供应保障和统筹调配,确保口罩、手套、隔离衣、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供应充足、质量优良,以利于医务人员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医务人员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应当优先供应给医疗机构,满足医疗救治需求。

 

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医疗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临床救治实际,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对于发热门诊、急诊等重点岗位,要配足医务人员并根据诊疗量及时调整。对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及时救治的同时,合理安排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服务、择期手术、普通诊疗等,发挥医疗资源的最大效能。要保障医务人员合理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增加职业暴露风险。

 

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各地要组织向医务人员发放“健康礼包”,提供必要的药品、体温计、消毒用品等,供其开展健康监测和感染后对症处理使用。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感染情况,并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身体条件,合理安排休息或适宜工作。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以提供宿舍等住所供其使用。

 

落实激励保障政策

各地和各医疗机构要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的,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按规定落实好临时性工作补助、绩效工资等激励政策。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开展表彰奖励。此外,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统筹对保安、保洁等第三方服务人员,提出关心关爱要求,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提供医疗服务。

 

光明日报评论员文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爱,至关重要》节选:

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最近不少医务人员带病仍坚持高强度工作的新闻令很多人感动。但感动之余,或许我们还应该认真思考,该如何有效避免此类行为的出现。这种时候,医务人员们或许需要的并不是被歌颂、被赞扬,而是一切切实的关爱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身心健康的保障、工资待遇的保障以及工作时间被合理安排的保障。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心更多转向了医疗救治,保证医务人员能以良好的身心状态投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职业的属性定义着他们的无私与伟大,决定着他们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可保护我们的人,理应得到更加实际的保护。

在疫情防控的各个阶段,医务人员总是奋战在最一线的人,他们也比其他人面临着更高的感染风险。但三年来,他们恪尽职守、担当奉献,以至于在我们看来,他们就是庇佑平凡生命的英雄。

但也别忘记,他们并不是超人,他们也是会累、会饿、会生病的普通人。但因为职业需要,他们往往没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和康复时间。因此,珍视并感恩他们的付出,就应该要看到并回馈他们的需求。

疫情面前,我们更能感受到医务人员的重要和崇高。但如何用更为规范化的制度切实保护好他们的权益,如何构建一个尊医敬医的良好氛围,应该成为一个更为长远的命题。

3

上海:加大对医务人员保护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预防干预。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关于保障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力量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医务人员承担非常繁重工作任务,要进一步保障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力量,确保医疗机构正常有序运行,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提出,要加强事前预防,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岗位风险,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加大对医务人员保护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预防干预。

加强事中管理,通知要求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各级医疗机构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医务人员,科学安排诊疗护理班次,统筹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调休补休,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避免过度劳累。推进职工健康办公室、健康休息室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配齐必备的办公用品和休息必需品,根据功能定位、规模、位置适时就近安排医务人员调配工作闭环酒店,为广大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

要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加强医务人员生活服务、后勤保障和健康监测,为医务人员提供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以及必备的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关注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主动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减少心理焦虑。

事后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在落实绩效激励方面,按要求向市、区两级医疗机构中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发放相关补助。在落实职称方面,符合规定的直接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应优先推荐申报。

还对家属保障、心理支持等提出了要求。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多渠道筹措慰问经费,组织开展医务人员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医务人员家庭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传递组织关心关怀。对家有老人、孩子的要合理统筹安排排班,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宁波日报、江苏新闻、光明日报,国际康复会议与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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