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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建议制定《康复治疗师执业法》,与康复医师同步,取代职考准入!
发布于:2023-02-07来源:   
随着《“健康中国2023”规划纲要》的印发,未来医疗发展的方向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康复”从理念、内容到功能,从知识、技术到服务模式都发生了深刻转变。

 

“现代康复”的内涵已拓展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方位”促进康复发展,满足人们对康复的需求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是必须要高度重视并解决好的社会和民生问题。

 

但康复行业的主体从业者,康复治疗师群体还面临着:没有专门的执业法;缺少非药物处方权;职业晋升制度不完善;职业分类不合理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深刻地影响着康复事业的发展!

 

 

近日,江西省人大代表、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副院长冯珍在江西“两会”上建议制定《康复治疗师执业法》,可以由江西省地方先行推进。

 

 

 
一、《康复治疗师执业法》建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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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来了一个关于康复治疗师的地方立法提案。在康复领域里,是团队协作为患者提供健康服务,这里面有康复医生、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师这三大类人群。医生护士,他都有相关的一些职业要求,叫做职业证和资格认证,但是康复治疗师到今天为止,在全国层面还是没有这个立法的。

 

康复治疗师跟其他工种的技术是不一样的,检验技术和影像技术只要面对机器,而康复治疗师是要面对患者的。所以从工作的环境和对病人的要求,以及对技术人员的要求来讲,是需要他们有一个资格认证,有一个注册证,就像医生和护士一样,让他们达到相应的一些理论水平和技能水平。

 

建议我省先试先行制定《江西省康复治疗师执业法》,为康复治疗师的执业准入提供法治保障。以“准入标准”为基线,保证行业中的康复治疗人员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和康复专科技能,推进康复行业规范管理,保障康复服务的质量安全,促进康复治疗人才发展。

 

 

 

 
二、《康复治疗师执业法》对治疗师的实际作用与意义
 

 

我国需要康复的人口将近7000万,而实际可获得有效康复的仅157万人次(2016年资料)。关键是康复治疗师的队伍不壮大、不规范。不能满足全中国人民人人享有健康获得有效的康复的必备条件。

 

然而,我国康复事业起步晚,从业人员缺少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薄弱,整体水平不高,加之康复治疗人员制度建设滞后,晋升渠道不畅,人员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我国康复治疗行业与市场之间的“供需”矛盾,制约了康复事业的发展。

 

康复治疗师不同于治疗医学中的护士和技师,康复治疗学是具有独立的理论基础、功能评定方法、治疗技能和规范的医学应用学科,完全是一个独立评估、独立开非药物康复处方、独立给患者实施康复治疗的专门职业。但迄今为止,此职业仍是卫生系统内极少还未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总结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准入和执业资格导致的最大风险是全体康复治疗师都属于“无证”上岗,不具备“合法行医”。

 

2.我国康复治疗师的缺口很大,无法完成如此大量的需求。而培养的路径因毕业后没有执业准入制度,就业的范围明显变窄,使得这个朝阳职业变得十分尴尬。

 

3.在我国,医师、护师、药师系列的职称体系和制度都已得到建立,而康复治疗人员没有单独的执业准入和职称晋升制度,职称评审也只能通过挂靠医技系列进行职称申报。这不但影响康复治疗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也同样影响了社会大众对康复治疗师这个职业的理解和认知。

 

4. 康复治疗师独立执业可以更好的服务于有康复需求的患者,大幅度提高患者的康复效率,增加大量专门的康复机构,不同层次的康复治疗师可以覆盖上至省市、下达农村的康复机构,切实实现“人人享有康复的权利”。

 

 

 
三、康复治疗师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在行动!
 

 

早在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就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康复治疗师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推动康复服务体系规范建设。康复应该像医疗、护理和药学人员一样具备执业资格准入,规范从业人员管理。

 

 

目前康复治疗师大多只能通过参加全国职称考试解决“无证上岗”的问题,但职称考试不是准入考试,无法定位职业从属,不能体现职业特点,缺乏在职业成长方面的针对性标准。且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不明确,对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康复行业必须有自己的一套执业资格准入标准。在康复发达国家,康复治疗师拥有独立执业资质并具有的一定的非药物处方权。康复治疗师独立执业,有助于康复治疗专业向纵深方向发展,让康复治疗师获得更大的自主权。

 

最后,除了细化职业分类、明确职业准入标准外,还要配套上完善、畅通的康复治疗师职称晋升渠道。才能确定康复治疗师的职业从属,形成职业认同感,提升社会地位,减少人才流失,吸引更多优质人才从事康复事业的发展。

 

卫健委对此回应道:

 

卫健委表示,康复人才包括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康复医师已经按照《医师法》实行执业准入,康复治疗师因无法律依据,目前尚未实行准入。

 

长期以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为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康复治疗师一般用职称考试作为准入标准。如果将康复与医、药、护、技并列,在工作岗位职责、从业资格管理等方面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因此暂不建议修改。根据全国中初级职称考试数据测算,近5年约有16.5万人通过了康复技师的中初级职称考试,队伍发展势头良好。

 

对此,在去年“两会”中凌锋教授就提及:建议及时修订相关条例,由「医、药、护、技」4 类,改为「医、药、护、技、康」5 类职务

 

而这次江西省“两会”中,冯珍副院长建议江西省率先制定《康复治疗师执业法》,毫无疑问是对国内康复事业、特别是康复治疗师发展极为有利的一件壮举!我们期待江西提案的落实,也期待着不久后“两会”中更多康复类提案的出现!

 
END

 

参考资料:江西卫生健康官媒;周燕芳:2022,我的两会建议;

仅三成残疾人接受康复治疗,全国政协委员凌锋:应尽快建立康复师规培制度|治疗师_网易订阅 (163.com);由康知了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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